|
一、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随时查对工作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委派的质监人员也应对工作现场有关人员身份进行抽查。在工作现场发现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人员应通知该单位马上撤换,如果屡次发现以上现象,将由省通信管理局给予查处。
二、外省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施工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部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觉维护我省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三、外省企业利用挂靠队伍在苏承揽通信工程的,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通知该单位注册地所属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发证机关,该单位在两年内不得进入我省承揽通信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