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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入苏备案
发布时间: 2010-06-20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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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省通信管理局

·咨询单位:

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室

·咨询电话:

025-83343340

办理材料

   需在我省范围内承揽通信工程业务的外省企业,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办理入苏承揽通信工程业务备案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准备入苏参加工程建设人员名单、身份证以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当人员证书上工作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时,申请单位要提供与该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4.以上人员资料的电子文档;

5.外省企业驻苏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络电话、E-mail地址;

办理相关信息

一、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随时查对工作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委派的质监人员也应对工作现场有关人员身份进行抽查。在工作现场发现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人员应通知该单位马上撤换,如果屡次发现以上现象,将由省通信管理局给予查处。

二、外省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施工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部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觉维护我省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三、外省企业利用挂靠队伍在苏承揽通信工程的,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通知该单位注册地所属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发证机关,该单位在两年内不得进入我省承揽通信工程。

办理流程

  一、经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在江苏省境内承揽通信工程业务的外省企业,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给予备案,发给江苏省建设厅印制的承接工程核准书。

二、入苏承揽工程备案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一季度(3月)进行复查。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条件:

凡在外省注册并取得相应资质的通信设计、施工、监理、通信用户管线建设、系统集成企业(以下简称外省企业),需在我省范围内承揽通信工程业务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受理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1号行政许可受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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